“既然我来了,就不会再过这样的日子了。”
冯晓宇并不灰心。
他虽然不清楚来到一个什么样的朝代,但他相信,他脑子里拥有的很多知识和技能,绝对是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,只要其中的一样能有用武之地,绝对能改变他现在的处境。
兰小梅踏踏实实的睡了一个好觉,脸上渐渐有了血色。她睁开眼睛,迎着冯晓宇的目光,露出一个满足的微笑。
“大兄弟,大妹子,该吃饭了。”
三嫂子站在门外,一手端着一个大陶碗,每个碗里装着大半碗稠粥。
村里人平日只吃两顿饭,若不是冯晓宇提前交了早饭钱,三嫂子绝不会这么早就把早饭做好。
冯晓宇赶紧爬起来,出门接过稠粥,同时说道:“三嫂子,你也吃。”
“这是你们的,我在那边吃。”
三嫂子说完,转身去了厨房。
昨天天黑,大家看不清彼此。
今天冯晓宇才发现,三嫂子很年轻,应该不到二十岁。
三嫂子既没招呼两人刷牙,也没招呼两人洗脸。
冯晓宇估计这里就这样的习惯,于是把两只饭碗放在草席中间的案几上。
兰小梅美美的吃了一口热饭,对冯晓宇说道:“晓宇哥,真是老天有眼,你不仅病好了,咱们还找到住处,总算能吃上热饭了。”
“小梅,要不咱们先暂时在三嫂子这里住着,然后我去想其他办法。”
“就不知三嫂子愿不愿意。”
“那吃完饭我去问问。”
“嗯。”
好不容易有了安身的地方,手上又有几两银子,况且三嫂子要的住宿费并不多。
如果就这么离开,又去那里住呢?!
于是两人安心吃饭。
冯晓宇小时候吃过小米稠粥,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,日子过得越来越好,早已想不起稠粥的味道。
不好吃是肯定的。
但今天,他真正理解了什么叫饥不择食。因为除了意识,这个身体早已不是前世的。现在的胃,非常适应这个。
如果大鱼大肉,估计反而消化不了。
所以,冯晓宇吃第一口的时候,就发现想错了。小米稠粥入口生津,他把大半碗吃的干干净净。
吃完早饭,他正想去找三嫂子商量,却见三嫂子扛起锄头准备往外走。
“三嫂子,你要出去吗?”
“你们歇着吧。趁天气凉快,我去田里看看能不能锄草。”
冯晓宇见三嫂子没有让他们先走,于是打算等三嫂子回来再商量。
可是三嫂子只出去一会儿,又慌慌张张的跑了回来。
“大兄弟,不好了,山大王的狗一大早刨出来个死人……”
三嫂子停顿片刻,喘匀呼吸,接着说道:“那死人和他们是一伙的。他们顺着脚印找到村里来了,这会儿正带人守住村口,挨家逐户的搜呢。”
兰小梅听到三嫂子说的话后,立刻身体发僵立在当地。她当着三嫂子的面不敢说别的,只一味的望着冯晓宇流泪,心想:“这回真的完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