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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哥哥,你好厉害......”三四岁大的女孩,用着电视里学来的手势,朝彭易竖起了大拇指,奶声奶气地赞着。
“宝宝乖,大哥哥现在去救你爸妈,在这站着不要动。”
说着,彭易身体微微一纵,便又重新跳上六楼,消失在雄雄烈火当中。
女孩乖巧地看着大哥哥很快便双手抱着昏迷的父母,落在面前。
这时,远处传来阵阵消防警笛的声音。
彭易皱了皱眉后,便很快消失在夜幕里。
不久后,离着火大楼不远的路边,一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缓缓驶来,停在了彭易面前。
车上下来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,恭敬地递给彭易一块毛巾:“主人,你这个身份已经用了十年了,冒着暴露的风险去救了那家人,很快就会被人挖出来,是不是该换一个了?”
如果此时有人看到花都首富马天祥,对一个年青人如此恭敬,肯定会惊掉眼球。
“十年又过去了?真快啊。”彭易露出惆怅之色。
没人知道彭易已经在这个世上活了三千年了,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,他每过十年,都会换一个身份继续生活。
彭易把毛巾还给老人,目光透着深沉,吩咐道:“小马,你处理一下,就说我救人的时候葬身火海了。”
“是,主人!”老人恭敬地接过毛巾,应道。
彭易看着老人满面风霜,轻轻拍着他的肩膀:“几十年了,你还是改不掉叫主人的毛病,你现在可是花都首富,让人听见不好。”
“祖上有训令,我马家祖祖辈辈受主人照拂,无论变成什么,都是主人的仆人。”老人露出一丝受宠若惊的喜悦。
彭易看着老人神情,感概万千。
他祖上被自己从死人堆里捡回来时,只是个鼻涕邋遢的毛孩子。
一转眼,到了现在,不知过去了多少代,连自己看着长大的马天祥都已经老态龙钟成这样,自己却没有丝毫变化。
想起这些,彭易满心无力。
上天到底要怎样,才能让我找回前世,已经整整三千年了啊。
自从重生在三千年前,彭易一直到现在,都没能想起自己前世到底是谁。
只有些模糊的记忆碎片,知道曾是一个手眼通天,威震八荒的大人物。
记忆如被封印,但长生不死的能力倒是没有消失,由此看来,前世的自己肯定非通一般。
这三千年,他一直换着身份游历红尘,相尽办法找回前世的记忆。
世代追随他的马家,也因为这千年的积累,成为花都首富。
“别人重生,都是怼天怼地,想尽办法弥补遗憾,我却是个老不死的。”
“只能随缘了,反正三千年都等了,也不急于一时。”
见彭易发呆,老人禁不住问道:“主人,你下个身份要当什么?我吩咐人去办。”
“还没想好。”
彭易回过神:“我先去找一个老朋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