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早知道她是江家二小姐,我真该把另一只兔子也要来。那只公兔子,肉还是太少了。”孟泊川真挚地说。
左红昭算是开了眼界,原来孟泊川懊悔的并不是自己错失了当有钱人家夫婿的好机会,而是不满于一只兔子不足以充饥。
“红姑,你看你一个人照顾这么大一家胭脂铺,一定也需要人帮忙对不对?”孟泊川回到了正题。
“这么……大?”左红昭左右看了一圈自己的胭脂铺,这几百年来,虽然生意不错,但是左红昭从未想过扩建店铺。对于一个不老不死的人来说,金钱够用便好,更没想过招伙计。因此,胭脂铺里不过两个样品台,四把木椅供排队客人休息,大小不过十平方,怎么看都没办法用“大”来形容。
孟泊川睁眼说瞎话的功夫倒是一流:“是的呀,你看,你要是有我这么个捕快帮衬,以后谁还敢来惹事?”
“你不在也没人敢来我红姑店里惹事。”左红昭只想快些打发孟泊川离开,并不打算好言相对。
“我这次来长安,我们家乡的人都以我为荣,尤其是我的父母,我爹杀了我家唯一的一头牛来庆祝,我娘高兴地整晚都没合眼,一直在村口和人说我一定会在二十五岁当上捕头。我以为长安是一个人杰地灵的风水宝地,却不曾想这里的人们一点同情心都没有。想我一个大好男儿,却要靠风餐露宿才能撑过头一个月,真是唏嘘啊……”孟泊川又发挥了自己唐僧般碎碎念的技能。
左红昭又好气又好笑,同样的长相,孟泊川在她眼中,就像一个撒泼打诨但是天真可爱的小孩,再不是令她敬畏又仰望的高昱涧。她不禁笑了:“好了,别再演戏了,我不要你的铁棒。我同意收留你,但是我有两个条件。”
“红姑请说。”孟泊川立刻收起了铁棒。
“第一,对来胭脂铺的客人要热情,不能出言不逊,败坏我胭脂铺的声誉;第二,不能打探我的隐私,你是租客,我是房主,一个月期限一到,房租交清,你便离开,我们再无关系。”左红昭一条条列举着,孟泊川频频点头。
左红昭从钱袋中拿出了两锭银子:“自己去把衣服买了,现在也到了吃午餐的时辰,你在外面好好吃饱了再回来,银子记在账上,等你发了俸银再一起还我。”
孟泊川惊讶地看着左红昭:“你平时都不做饭的吗?”
“不做。”左红昭回答他。
“那你平时都吃什么?”孟泊川问。
“馒头。”左红昭不假思索地回答:“前几日,你帮忙找回钱袋的那个老板,他家世世代代都是做馒头的,和我很熟络,每周都往我这送馒头。”
孟泊川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:“我是因为身上没有银两,逼不得已才去买了馒头。你一个胭脂铺的老板娘,居然每天就靠吃馒头度日?”